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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吳健保潛逃案遭糾正法務部砲轟監委「民粹先鋒」

監察院前天糾正前台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脫逃案,法務部今(16)日2度發出新聞稿,痛批監委「倒果為因」,「認定檢察官防逃不力,先射箭再畫靶,導致素有『公訴教父』美名之林勤綱檢察官憤而提前退休」,打擊檢察官前途與士氣。

法務部更針對監委批評,公權力豈能因民眾不滿即隨意抓人洩憤,「尤其御史大人刀重劍利,尖鋒所及,非死即傷」。

法部在新聞稿中更撂下重話,「民粹總是流於激情。監委指點國政,應客觀冷靜,引領民意走向理性務實。若追逐民粹浪頭,失卻超然公正,將八德信貸房貸動搖公務人員秉持專業之信念,逼走優秀人才,絕非國家之福」。

法務部今天下午發出新聞稿指出,吳健保脫逃,群情激憤,「於是監委倒果為因,認定檢察官疏於啟動防逃機制,完全不管實務上檢察官只能針對少數有逃匿之虞者,啟動極為昂貴之防逃機制」。

法務部指出,監委究責的重點本應在,相關人員是否應注意但未注意到吳某有意圖脫逃跡象?「如果大家都已盡責盡力,就像有些千古懸案無人被訴,許多案件因證據不足嫌犯全判無罪,不少犯人在執行前逃之夭夭,人們只能槌胸扼腕,怨嘆歹徒太狡猾或太幸運」。

法務部指出,監委除就「檢察官如何疏於注意吳健保有逃匿跡象卻不作為」全無著墨外,對檢察官蒞庭狀況亦拘泥表象而不顧實際運作情形,「吳案被告多達14人,法官在審理他案時穿插宣讀數件判決主文,蒞庭檢察官單憑聆聽實難記住全部內容,何況僅由主文也無從判斷該案是否確定(如法院變更法條,檢察官可能得上訴)?羈押日數是否折抵刑滿?是否須定執行刑等等,無法確定是否應開始執行程序,如何能貿然啟動防逃機制」?

法務部批評,本案監委調查之始即依所謂民意,認定檢察官防逃不力,先射箭再畫靶,導致素有「公訴教父」美名之林勤綱檢察官憤而提前退休,使檢察機關痛失一名正當大用之將才。即使不退休,被依法官法職務監督之檢察官,前途及士氣也深受打擊。

「民粹總是流於激情。監委指點國政,應客觀冷靜,引領民意走向理性務實」,法務部最後強調,「若追逐民粹浪頭,失卻超然公正,將動搖公務人員秉持專業之信念,逼走優秀人才,絕非國家之福」。

監察院前天針對吳健保、廖秀雄逃匿案,糾正法務部和所屬機關及檢察官,法務部罕見重砲還擊監察院,今天稍早即發出新聞指稱,監察院一面斥責檢察官「疏於啟動防逃機制」,一面又指檢察機關「濫行啟動防逃機制,導致防逃案件大幅增加,第一線辦案之檢警調人員不堪負荷,嚴重排擠治安能量」等等,前後論述嚴重矛盾。

法務部指出,監察院指責法務部未督導所屬檢察機關確實層報及管考應採防逃作為之重大刑事案件,「然而,法務部屬下約有130多個機關,16000多名工作同仁。地檢署檢察官之上有主任檢察官、襄閱檢察官、檢察長分層督導;個案或行政事務地檢又受高檢、最高檢督導。監察院要求法務部直接督導列管各審檢察官落實具體個案之執行,不但飛越數級,且為實務上所不可能」。?

監院針對吳健保等逃匿對法務部、高檢署提出糾正,並要求法務部就高檢署林勤綱、壽勤偉檢察官及基隆地檢署前檢察長涂達人等依法官法為職務監督,法務部強調「實難認同」。

法務部強調,監察院糾正之目的應是督促政府機關提升工作效能,然本件糾正讓相關機關及個人無所適從,深感不平,重創檢察同仁工作士氣,對工作效能有害無益,「為此為全體同仁向監察委員大人表達心聲」,第二次發出的新聞更暗批監委是「民粹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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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113355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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